德甲买球邓蓉: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论文]
“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一文刊登在刚刚出版的《现代化农业》杂志2023年第1期。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下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经营迈向现代化的新时期,只有很好地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在未来的乡村发展中发挥更大现实作用。
其实,农业文化遗产涉及到乡村发展的多个层面,比如农业经营层面、乡村生态层面、乡村人居环境层面、乡村文化发展层面、乡村教育层面等。在以适宜的现代科学技术来武装遗产地农业的同时,还要通过不断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来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综合发展。
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劳动人民在与生存环境长期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所创造的传统农耕知识与传统农业技术、传统农业经营场所与独特的农业景观,以及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农耕生态与农耕文化。
农业文化遗产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传承至今,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都是人类与其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典范,都具有一定的循环经营性和可持续发展性,这些也正是现代农业经营所追求的目标。我国的每一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也都变成了人与自然长期和谐相处的独特农业经营系统。
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包括历史传承性、环境适应性、活态性、复合性等。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有可以考据的主要物种原产地记录,和相关的农耕技术发明和使用的记录,这些内容在中国的发明和使用、传承和发展的历史比较长,这就是历史传承性。
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各种需要,传统的农耕技术、作物的各类品种,也在经历着不断变革、不断演化的过程。这一过程能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独特智慧,这就是环境适应性。
一般的文物古迹已经没有了现实的可用性,只是静静地停留在博物馆里或展示在保护区里,不断唤醒人们的历史记忆。它们只是作为一种符号或是一种印记被人们保存下来,一般也不再有现实的实用功能。而农业文化遗产与文物古迹不一样,它是活态的,它依然具有现实的生产经营功能,遗产地的人们依然要依赖这种农业经营来维持生计。这就是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性。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单一的某个品种、某种生产知识或是某种技术,它是通过“人类-自然-经济-社会”彼此综合作用演化而来的复合系统,也是一个物质系统与文化系统相互交织的复合系统。这个系统既涉及到物种、土壤、气候、环境,也涉及到农业技术、农具、节令、传统手艺德甲买球等,还涉及到乡土文化、饮食传统、民间习俗等,这就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复合性。
从前述的农业文化遗产内涵与特征,就可知农业文化遗产是具有多重功能的。这多重功能主要有生产功能(创造物质财富)、生活功能(解决人的就业与生存问题)、生态功能(保护环境,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维系生物多样性功能(维系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农耕文化传承功能、教育功能、景观功能等。
农业文化遗产的一大特点就是“活态”保存,也就是要让农业文化遗产持续地具有生产功能。农业文化遗产与文物古迹不同,文物古迹只是停留在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就不再变化了,人们感受到的是历史上的某个时点,只是在回望历史。而农业文化遗产在继承传统、传承历史的同时,还要具有现实的生产功能。这也就是说,农业文化遗产是可以融入乡村现实的经济生活之中的,虽然传承千年,但依然保有现实的经济活力,可以出产农产品或相关服务,可以通过当代人的生产和经营来创造产品价值。
农业文化遗产地一般都是地处乡村,伴随着千年的农耕发展,形成了适应当地环境而又独具特色的乡村聚落(也就是自然村庄),人们生活在这里,并且会由于当地独特的生产经营方式而产生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活方式。所以说,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生活功能,会与适应当地独特环境的生活方式相伴而生。总之,农业文化遗产是维系当地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主要的(或重要的)食物供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地人的生计安全。
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其实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产物。人类需要从自然界中获取衣食之源,当人类从自然界获取过度时,这种获取就是短暂的,不可持续的;只有当某个地域的人能很好地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时(也就是很好地维系农耕系统的生态功能时),就能形成一种带有自我约束力的、可持续的或者说是永续的农业经营系统,这就是我们所要保护的农业文化遗产。所以,农业文化遗产必定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
由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产物,适应自然、适应环境、和谐共生,这种理念就有利于保护和维系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人类很早就认识到了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自身的价值,并且开始倡导要保护生物多样性。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地,都是人类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范本,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起到了示范的作用。所以,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维系生物多样性的功能。
保护生物多样性,可以为人类自身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物质基础;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则可以丰富人类的精神世界,并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提供多种理念、思路和模式。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都传承了持久农耕文化,千百年来,正是农耕文化指引和维系着我国的农业和乡村的稳定发展。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当地农耕文化的传承,要使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农耕文化的传承功能。
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都凝聚了先辈们的生存智慧和辛勤劳作。这些内容对于青少年来说,就是一部优秀的教材。引导青少年了解农业文化遗产、参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各种活动,可以使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体会农耕、感受艰辛,这些都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必须获得的精神“维生素”。只有了解了农耕文明的智慧,感受了农耕活动的艰辛,才能使他们珍惜食品、关爱农业、尊重农民,才能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德甲买球。
我国的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都是一处独特的风景,无论是江南的稻作经营,还是北方的旱作经营;无论是草原的游牧系统,还是内地的舍饲系统;无论是东部的低洼地农业经营系统,还是中部的高原农业系统,或是西部的沙地农业系统。在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挖掘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景观功能,就能很好地促进农业遗产地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能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现实收入的提高。所以,农业文化遗产地天然就具备景观功能,具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基础条件。
我国的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都具有促进农业与乡村发展的多种功能,都需要朝着不断拓展其农业多功能性的方向持续发展。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需要注意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个经营系统,通过发挥其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来不断适应气候变化、抵抗自然灾害,并展现出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是,传统农业生态系统也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因此,在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时,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保护其自我修复能力是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业经营的底线。一旦超过底线,就必须实施保护而减弱利用强度,这样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农业文化遗产,需要在持续不断的农业经营中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业经营是对这种遗产的活态利用。如果有一天,某一种农业文化遗产在生产经营中消失了,那它就会成为文物,永久的失去其活力,并且变成一种符号或是一种印记,被人们永久的保存在博物馆中。对于多数的农业文化遗产,唯有坚持对其实施动态保护和活态利用,才能使其不断地传承、不断地发展、永续地经营。总之,农业文化遗产依然具有现实的生产与经营功能,它是有活力的德甲买球,可以为现实社会不断创造出物质的和精神的价值。
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适应性管理,是指要因地制宜的保护和管理农业文化遗产。大多数农业文化遗产地都是地处偏远、环境独特,当地的交通发展和经济发展一般都偏慢。但也正是这样的环境,才使得农业文化遗产得以保存和传承至今,而没有被淹没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之中。古老的农耕文化和传统农业技术蕴含在农业文化遗产之中,只有因地制宜、动态保护、活态利用,才能在实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之下,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
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在进行农业文化遗产的调研和普查。现实中的农业文化遗产可能是功能不全面的。有的仅剩下了生产功能,其他功能没有发挥出来;有的仅剩下了景观功能,生产功能被大大削弱了;有的各种功能都还存在,但是都发挥的不够好。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针对每一项农业文化遗产、每一处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农业与乡村的多功能拓展。只有当农业文化遗产的多种功能发挥良好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才能逐一的体现出来。也只有当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价值、环境价值、产品价值、文化价值、乡土价值、景观价值等都得以展现时,农业文化遗产才能实现可持续经营和永续传承。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农业文化遗产中那些传统农业综合生产系统,这个系统会涉及到传统农业技术、工具、物种、工程、民俗等。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往往是根植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系统之中,一旦系统受到破坏,那么农业文德甲买球化遗产也就无法再继续传承了,这就是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意义。但在其活态经营中,只有不断拓展其多功能性,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具有持续的经营活力,也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居民有更大的积极性主动地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
在本世纪之初,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出了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在其颁布的文件中,强调要以“保护传统农业系统的景观、在地知识和文化以及生物多样性”为主导,来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农耕历史源远流长,农业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已有19个项目成功申报了全球重要农业遗产。在这些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过程中,要不断拓展其多功能性;在进一步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也要突出其多功能性的特点。总之,拓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是促进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保存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思路。